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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课堂纪律规定

为加强教学管理,严肃教学纪律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学生应遵守以下课堂纪律规定。

1. 学生不旷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(含实验课、语音课、计算机课)。上课应佩带胸证,实验课应穿好实验服。

2. 上课铃响后,由班长喊口令,全体学生应起立向老师致意,老师还礼后方可坐下。迟到应喊报告,得到老师允许方可入教室。 

3. 学生要自觉协助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,如擦黑板,清理讲台,安放演示仪器、挂图等。

4. 上课时,学生必须听从老师教育,言行举止文明礼貌,不得顶撞老师,更不得骂老师。

5. 学生应认真听课,按时完成作业、实验报告和教师提出的各项要求。上课时,不得随便讲话,不得疯逗打闹,不得睡觉,不得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(包括看其它书,做其它课作业),必须专心听讲,做好笔记,积极思考,主动参与老师的引导活动,大胆举手发言。

7. 未经任课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在教室走动和出入(含实验课等)。对严重扰乱课堂教学秩序,经教育不改者,经学生科同意,教师有权要求其离开教室,并由学生科处理。

8. 教室内有老师上课时,不得在门外大声讲话、喧哗,不得随意敲门、推门,更不得随意出入、找人、取物。

9. 教室内禁止吸烟,禁止喧哗。自习时间亦同上要求,应保持肃静,不能看电视。

10. 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,不乱扔纸屑,随地吐痰。

11.上课时,不能使用通讯工具,且通讯工具不能发出声响。

教务科

2008-2-24